Sunday, November 26, 2006

優客李林從出江湖

今晚去看了我平身第一場買票的演唱會,那是「再見。優客李林演唱會。」幾乎每一首歌自己都能朗朗上口,而且每一首歌在自己的心中都有一份重量,當不認識的人聚在一起,一起隨著優客的歌聲和著唱著,那是種存在的感動吧!至今都仍有悸動。我只能說值回票價。

優客在我這年級有一股矛盾的氣氛,朋友們發現我去聽優客時反應是兩極的。一方面是和自己氣味相投的;另一方面是認為我是過時的聽眾。其實有時候想想,音樂無關乎時代,有些的確是歷久不衰的,尤其是歌唱著大感情的音樂。甚至我認為,音樂創作和其它創作一樣,現代的創作家為了要跳脫以往的創作家,會大量的實驗、變形。大多數的實驗品都不是成功的,並且往往很快被時間淹沒。只有為數不多的作品會是成功的。音樂的目的與本質是什麼,也許不只是新鮮可以取代的。

Thursday, November 23, 2006

隨心所欲 不踰矩

人可以隨心所欲嗎?隨心所以可以使一個人更快樂嗎?答案是,若世界上只有你一個人,無拘無束自由自在便是最快樂的一件事。但是人和人有了關係,事情就開始複雜了起來。個人的隨心所欲便會從這些關係影嚮到其他人。此時,一個人能隨心所欲便不再是最快樂的事了。在此我姑且粗糙地定義一下快樂:對一個人來說,所有他在乎的事情均能達到自己的期望之上,即為快樂。快樂是一種程度,因此也許達成大部份的事就可以算快樂了。

譬如歌唱,對自己來說,恣意地歌唱也許相當的快活,但如果沒有旋律、節奏或調性,在旁人耳中可能就是噪音了。如果在旁人之中,你在意某些人的觀感,那麼這些愛惡與批評,就會概括描繪出你對歌唱的「規矩」。最後你會知道循著一定的規矩 (旋律等..),會讓你所在乎的人也同樣能接受及肯定,即使自己唱起來不這麼舒暢,但尚可接受,總算是都達到自己的期望之上。因此,隨心所欲而不踰矩也許才能達到最快樂的程度。 (Happy Feet)